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知识介绍
发布日期:2022-08-16 11:03:26
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信誉、较高市场占有率、较高商标附加值的商标。
一、认定要求:
1、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均满三年以上;
2、商标使用区域大,在国内市场上特别是省内市场具有较高的信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3、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并能长时期保持稳定;
4、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5、商标宣传面大、覆盖地域广、成效显著;
6、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注重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7、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较多国家(地区)注册,并拥有较广泛的销售地区。
二、认定机构: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
广东省著名商标申报程序指南:
一、 法律和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和《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局第56号令)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工商局是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机关。
二、 广东省著名商标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省注册设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商标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
1、 已经注册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2、 在全省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提交下列材料向佛山市工商局提出申请:
1、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书;
2、 申请人营业执照;
3、 申请人申请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
4、 证明申报商标具备著名性的证明材料;包括: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全省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等)及其在全省同行中的排名;
(3)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省外及国外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 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 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一、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1、 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 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 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 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二、商标驰名的认定程序
1.行政认定,主要是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相关的商标案件、商标异议或商标评审中进行认定。
(1)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如果通过商标异议案件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或者是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驰名商标,应当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
(2)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如果通过商标争议案件来申请驰名商标,应当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司法认定,主要是由法院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进行认定。
法院认定驰名商标,范围相对较宽,如将“驰名商标”用作企业名称,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以及在未注册指定的商品上使用驰名商标等,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一般来讲,只有中级以上的法院才可以认定
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识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我们代理申请著名、驰名商标认定的基本流程
第一阶段:初步判断
对于有意申请著名、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我们首先会根据其基本材料、数据和指标进行专业分析,就其是否符合著名、驰名商标认定的实质性条件做出初步判断。对于那些基本符合条件、有较大可能性获得认定的企业,我们会进一步与其沟通有关申请事宜,并为其提供申请的初步方案。
第二阶段:签订代理协议与申报材料准备阶段
待与企业就双方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后,我们将与企业签订相关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签订后,我们将针对贵公司申报“驰名商标”的工作组成项目小组,对工作进程中的每一环节进行严格把握和强有力的监控。
1、我们为企业准备一份所需材料的详细清单,由企业进行搜集、整理并提供给我们。我们根据企业提供的真实信息,为企业制定出著名、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
2、若企业选择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程序,我们为企业选择行之有效的商标争议个案,同时帮助企业迅速制作认定申请材料。
第三阶段:正式申报或起诉阶段
采取行政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将有关材料逐级上报;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递交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