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与撰写的基本要点

发布日期:2022-08-16 10:51:04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一个综合运用技术、法律的活动过程,相当于当事人自己给自己写法律条款。具体每一个专利方案该怎样撰写,应当与专利代理人反复沟通。本文是我们世纪路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律师近10年来在代理大量专利诉讼和撰写案件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中对专利技术文件审查特点写出的几点总结,供大家参考。
    1.专利撰写前,应当向专利代理人提交所涉及技术的产品实物或技术说明书、技术图纸;在专利撰写过程中,技术人员应当主动与专利代理人就技术问题多沟通;专利申请文件草稿出来后,应当聘请专业律师从法律、技术等多个方面予以专利性审查。专利申请量大的企业,专业律师审查是必经的过程。
    2.专利撰写前,应当要求代理人详细检索国内外的相关专利文献,至少要检索中国专利文献。经过检索发现没有申请价值的技术方案,应当主动停止申请,或者在现有技术基础上作进一步改进后申请专利。其实,即使申请人自己不检索,在日后的诉讼中,被控侵权人也会聘请专利律师检索从而审查申请人专利的专利性。我们在代理专利诉讼案件或专利无效案件中,就发现大量的专利技术方案与他人的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基本一致,就是申请人自己不负责任或者为了节省专利撰写费用而导致的后果。所以专利检索也是专利申请前,特别是重要专利申请前应当必备的工作。
    3.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在足够宽的范围内保护自己的发明点或者说技术要点,让自己的竞争对手不能轻易地根据自己的发明思想予以绕过、规避、抄袭。
    4.同时又能预见到主权利方案如果出现被无效的危机时,能够通过从属权利要求予以弥补;所以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应当至少有1项以上的从属权利要求。从申请方法的层面上讲,国家对每件专利申请案收取基本费用,申请人可以在不超过10项权利要求的范围内自由确定从属权利要求的数量。在10项权利要求的基础上,每超过1项权利要求,加收150元的申请费。
    5.专利说明书不仅要对权利要求书作出清楚完整地说明,使之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还可以将自己计划不作为权利要求保护的共生内容同时予以披露,使对手不能恶意地申请一些对自己不利的专利。
    6.专利说明书应当对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关键技术名称、技术特征从连接关系、结构、功能或用途等角度予以详细的解释说明或定义;其次也应当对等同技术特征、可变换的技术特征、可省略的技术特征等予以足够的预见和说明。如果说明书仅仅采用三段论式的方式撰写,没有任何对技术方案特别是关键技术方案的详细说明,将为今后的专利诉讼留下极大的隐患,也使自己的专利稳定性增加不确定性因素。目前申请人向国家局提交的大部分专利申请文件,都属于三段论式的文件,表面上当事人拥有专利,但实际根本不能承受无效诉讼或侵权诉讼的考验。国外专利申请文件,至少页数都在10页以上;另外,权利要求定义得非常细致,有条理,并且其说明书通过其各种可能的实施例,对权利要求书的每一个技术特征都描述得非常清楚。这样的专利文件,无论在侵权诉讼中还是在专利无效宣告诉讼中,要想否定专利的专利性或其他人要想绕过去,存在相当的难度。所以我们认为,不仅代理机构要向外国专家学习,我们当事人自己首先应当具备这种常识。
    7.对一项技术发明,不要企求通过一件专利保护所有的技术内容。针对一项技术发明,可以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不同的方面保护发明的技术结构、工艺流程、产品外观造型、专用生产设备或工装夹具、专用配件和材料等。
    8.撰写专利不仅是技术保护的基础工作,也涉及当事人的长远市场利益。如果当事人片面强调节省撰写的费用,是不理智的取舍。一般专利申请所需花费的费用为检索费、撰写费、专利律师审查费、专利申请费、年费。
    9.对于由多个独立的组件组合的外观设计产品,如家具、五金、门窗用铝型材等产品,一般应当分开申请,或者将各个独立组件在一个申请案中作为组件或套件申请,从而可以节省申请费用。对于一件具有多个使用方式的产品,例如浴室挂件的支撑座,可能与挂衣环、衣钩、毛巾杆等形成多种组合;又例如酒柜、书架,其中的层板、隔间也有多种变化,象这种情况可以采用实施例的方式予以披露和保护。很多人认为外观设计申请很简单,其实不然。我们接手的外观设计案件中,发现很多外观设计申请,由于未考虑到具体产品的特性而完全按照申请人的技术设计图纸申请,造成申请的外观专利根本不能通过诉讼保护其权利。大家可以看看专利号为200430064160.X所申请保护的书柜,03361757.0所保护的型材,如果你发现了问题,可以与我们联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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